四川民族自治地方藏文彝文社会用字工作取得新进展
阿坝、甘孜、凉山州和乐山市峨边、马边县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按照自治条例及民族文字工作条例、规章深入自查自纠,对自治地方公共场所的名称、界牌、路标、交通标记、车辆门徽、门(吊)牌、商标及其他各种藏文、彝文社会用字上进行全面查排,突出查薄弱地区、薄弱单位及薄弱环节,对查出的民族文字与汉文之间翻译不准确、民族文字书写不规范、民族文字书写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肃整改。省民族宗教委先后派出四批工作组对各地自查自纠进行抽查和督导,促进整改提高。
本次检查从年初启动,到年底收官。通过努力,激发了各方面做好社会用字积极性,规范整治了社会用字中一些突出问题,自治地方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基础得到了巩固,公共场所民族文字与汉文对照使用比较普遍,州府所在地城镇和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聚居的县做到了藏文、彝文社会用字广泛覆盖,凉山州还在西昌市尝试开展了彝语语音播报服务。自治地方藏文、彝文社会用字普及和覆盖面不断提高,对方便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进城务工、经商和定居,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方针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比较良好。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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