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省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四川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最低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省财政厅累计下拨补助资金417629.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35457万元,省财政82172.71万元),较上年增长16.7%。该资金专项用于对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在当地参保的大学生)的缴费补贴。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方式拨付到各统筹地区,由各统筹地区对参保居民给予缴费补贴。
2015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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