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是指按照《军人抚恤优抚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优抚对象等人员相关支出的资金。 抚恤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截止到目前,省财政共下达2015年抚恤补助资金38.1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5.25亿元、省级资金2.86亿元。确保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