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
2015年01月07日 15时06分
来源:
交通运输厅
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由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向省政府报送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通知(送审稿)的请示》(川交〔2014〕133号),并于12月29日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103号),明确将出租汽车经营权等事项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市(州)人民政府,同时对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流程、出租汽车运力调控机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方式改革、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工作等作出了规定,深化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
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