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4处森林公园
新设立的4处森林公园,森林景观资源类型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设立森林公园提高了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提升了当地知名度,也对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积极意义。
按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要尽快按批复的面积和范围完成标界立桩,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在批准之日起18个月内,编制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国家林业局批准。省级森林公园应该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省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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