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森林保险实施规程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包括总则、监督与管理、承保、理赔、组织保障和服务网络、经费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三十五条,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森林保险活动的监督与管理、承保、理赔、定损、植被恢复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的附件《四川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认定标准》,对森林灾害类型、灾害损失林木做出了定义,明确规定了不同种类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规范了灾害损失调查方法。
《四川省森林保险实施规程(试行)》的出台,是对我省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制度的有效完善,对规范我省森林保险经营行为、促进我省森林保险工作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