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七项措施强化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

  • 2015年01月15日 11时16分
  • 来源: 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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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遵循依法监管工作原则,以《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年为抓手,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导向,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的,扎实抓好责任落实、源头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以及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装备建设等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行业安全生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抓好法规贯彻落实。一是推进法规建设,积极配合农业部做好有关法规和部门规章修订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我省《条例》贯彻,将2015年确定为我省《条例》贯彻年。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把对我省《条例》的贯彻落实到操作层面,强化《条例》宣贯,积极推动我省《条例》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地。争取省人大开展一次《条例》贯彻落实执法调研。各地要结合我省《条例》宣贯,积极组织开展县、乡两级《条例》执行情况交叉检查。

      二、严格目标考核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将农机安全监理“三率”和事故控制等指标纳入全省农业生产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并结合各地全年完成省厅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材料上报情况实施综合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办牌办证、检验考核、宣传教育培训、回收等涉及农机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的基础信息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目标执行情况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以贯彻落实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探索建立覆盖农机安全全过程、各环节的责任倒查机制、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内在动力,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按照我省《条例》规定,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台账,积极推进台账管理信息化进程。注重发挥乡镇交管办在拖拉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作用,及时交换对接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台账。

      三、严格技术监督,切实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原则,健全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检验、考核和牌证核发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反光标识》(NY/T2612-2014),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贴。切实加强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管理,严肃查处以各种方式变相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拖拉机牌证行为,坚决杜绝新增。下大力气清理整顿农机监理登记业务档案,做到实物机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三相符。适时组织开展农机监理登记业务和档案管理规范化检查评估,推进内业管理规范化。认真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及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年度检验工作,注重农业部为配备的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设备的运用,切实提高检测科学性。强化平台意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安全生产特点,有侧重地积极探索开展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整治,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三率”水平。

      四、深入持久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化工作方向,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融于农机安全监管全过程,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着力抓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咨询日活动”等,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五、积极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各地要加强对信息共享平台的宣传和运用,做好对社会的宣传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及时录入、查询和交换拖拉机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道路监控情况,认真落实《四川省道路交通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农业(农机)部门拖拉机及驾驶人“黑名单”标准》的重点拖拉机驾驶人,按规定及时录入“黑名单”管理系统,与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实行联网管理,进行重点监管。召开2次以上安监、公安、农业部门联系会议,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达到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和道路动态监管有效衔接。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市场。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生产特点,在春耕、秋收秋播期间组织各开展1次农机安全生产跨区交叉大检查,切实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汛期和冬季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抓好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完善检查文书,推进安全检查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依法处理农机事故,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工作。

      七、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和队伍建设。协助农业部做好《2015-2020年农机安全鉴定保障条件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农机监理装备配备标准的统一,改善服务手段。结合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认真编制农机安全监理“十三五”规划子项目,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切入于农机化发展,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考试、事故勘察处理等装备建设。高度关注公务车改革对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车辆带来的影响,认真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用车编制问题;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创建,注重发挥农机大户、农机专合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基础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将“六个一”活动落到实处,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争取在分类改革过程中取得更加有利的位置。加强农机监理人员培训。对县级农机监理人员实行分片培训,切实提升一线农机监理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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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七项措施强化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

  • 2015年01月15日 11时16分
  • 来源: 农业厅
  •   2015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遵循依法监管工作原则,以《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年为抓手,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为导向,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的,扎实抓好责任落实、源头监管、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以及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装备建设等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行业安全生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抓好法规贯彻落实。一是推进法规建设,积极配合农业部做好有关法规和部门规章修订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我省《条例》贯彻,将2015年确定为我省《条例》贯彻年。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把对我省《条例》的贯彻落实到操作层面,强化《条例》宣贯,积极推动我省《条例》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地。争取省人大开展一次《条例》贯彻落实执法调研。各地要结合我省《条例》宣贯,积极组织开展县、乡两级《条例》执行情况交叉检查。

      二、严格目标考核管理,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将农机安全监理“三率”和事故控制等指标纳入全省农业生产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并结合各地全年完成省厅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有关材料上报情况实施综合考核。各地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办牌办证、检验考核、宣传教育培训、回收等涉及农机安全生产各方面各环节的基础信息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目标执行情况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以贯彻落实的《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建设,层层分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探索建立覆盖农机安全全过程、各环节的责任倒查机制、绩效考核办法,激发内在动力,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按照我省《条例》规定,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台账,积极推进台账管理信息化进程。注重发挥乡镇交管办在拖拉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作用,及时交换对接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台账。

      三、严格技术监督,切实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原则,健全制度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检验、考核和牌证核发业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反光标识》(NY/T2612-2014),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贴。切实加强存量运输型拖拉机管理,严肃查处以各种方式变相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拖拉机牌证行为,坚决杜绝新增。下大力气清理整顿农机监理登记业务档案,做到实物机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三相符。适时组织开展农机监理登记业务和档案管理规范化检查评估,推进内业管理规范化。认真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认定及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管,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年度检验工作,注重农业部为配备的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设备的运用,切实提高检测科学性。强化平台意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安全生产特点,有侧重地积极探索开展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整治,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三率”水平。

      四、深入持久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化工作方向,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融于农机安全监管全过程,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着力抓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咨询日活动”等,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五、积极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各地要加强对信息共享平台的宣传和运用,做好对社会的宣传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及时录入、查询和交换拖拉机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道路监控情况,认真落实《四川省道路交通重点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农业(农机)部门拖拉机及驾驶人“黑名单”标准》的重点拖拉机驾驶人,按规定及时录入“黑名单”管理系统,与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实行联网管理,进行重点监管。召开2次以上安监、公安、农业部门联系会议,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达到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和道路动态监管有效衔接。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例会。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全力抓好“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大活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农业机械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流入市场。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生产特点,在春耕、秋收秋播期间组织各开展1次农机安全生产跨区交叉大检查,切实强化重大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汛期和冬季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抓好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完善检查文书,推进安全检查规范化。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依法处理农机事故,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送工作。

      七、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和队伍建设。协助农业部做好《2015-2020年农机安全鉴定保障条件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农机监理装备配备标准的统一,改善服务手段。结合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认真编制农机安全监理“十三五”规划子项目,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切入于农机化发展,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考试、事故勘察处理等装备建设。高度关注公务车改革对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车辆带来的影响,认真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用车编制问题;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和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创建,注重发挥农机大户、农机专合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基础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将“六个一”活动落到实处,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争取在分类改革过程中取得更加有利的位置。加强农机监理人员培训。对县级农机监理人员实行分片培训,切实提升一线农机监理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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