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从10月1日起再减少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4年09月02日 14时59分
  • 来源: 财政厅
  • 【字体:
  •   在去年清理规范的基础上,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今年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并于近日印发通知,从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和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2项,包括“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合并3项,包括将教育部门收取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分别合并到国家教育“考试考务费”和“住宿费”项目中收取,对卫生计生部门收取的“大型医疗设备CT检测费”合并到国家“卫生监测费”项目中收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省从10月1日起再减少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4年09月02日 14时59分
  • 来源: 财政厅
  •   在去年清理规范的基础上,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今年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并于近日印发通知,从2014年10月1日起,取消和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2项,包括“车辆营运证工本费”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合并3项,包括将教育部门收取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分别合并到国家教育“考试考务费”和“住宿费”项目中收取,对卫生计生部门收取的“大型医疗设备CT检测费”合并到国家“卫生监测费”项目中收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