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航务局认真履职尽责全力确保水上交通持续安全
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船主、船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
三是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监管,落实好“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等制度,认真开展客(车)渡船、涉砂船、“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
四是严格安全问责。加强一线安全检查和片区安全督查,充分利用码头和船载视频监控系统,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全面实施《四川省海事巡航工作规范(暂行)》。全面应用自救互救机制建设成果,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有效提升水上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加强对乡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和对船主、船员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继续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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