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确定今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
一是将继续清理涉林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并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二是逐步取消涉林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三是全面清理涉林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报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定。
按照省政府关于“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办件量较大的部门,应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部门承担,并整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继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确保涉林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切实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意见》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林业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年检、年审和注册。依法需年检、年审和注册的,不得强制要求培训,不得指定培训机构,不得将参加培训、加入协会或者缴纳费用等作为前置条件。
此外,《意见》还就抓好国家林业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市县两级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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