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通报表扬《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单位

  • 2014年10月20日 21时04分
  • 来源: 林业厅
  • 【字体:
  •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省司法厅发出《关于表扬〈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单位的通报》,对在2014年1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开展的“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07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在宣传活动中,全省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为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推进做好森林防火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委宣传部、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省司法厅要求,各地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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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通报表扬《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单位

  • 2014年10月20日 21时04分
  • 来源: 林业厅
  •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省司法厅发出《关于表扬〈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单位的通报》,对在2014年1月1日至5月31日组织开展的“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207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在宣传活动中,全省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为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推进做好森林防火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委宣传部、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省司法厅要求,各地要以受到表扬的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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