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公安局部署规范跨区域警务合作
一是加强区域办案协作。健全协作机制,创新打击方法,建立主侦单位牵头、相关地方密切配合的侦办模式,进一步加强省(区)、市(州)际间警务合作。
二是开展跨区域联合整治。市(州)森林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毗邻省、市、县联系,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省际、市际、县际跨区域联合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提升森林公安机关侦防协作能力和合作水平。
三是主动开展巡视观察。全省4个警务合作片区轮值单位在轮值期间,应到所在区域内各合作单位开展专题研讨、情况交流、总结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探讨解决办法等巡视,推动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水平。
四是开好轮值联席会议。认真总结一年来开展警务合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做轮值好交接工作。
五是落实警务合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区域警务合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深化合作;坚持边实践、边完善,边提高、边拓展,推动省、市(州)、县际间接边地区警务合作务实高效;加强警务合作信息动态报送。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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