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 2013年04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民政厅网
  •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民政厅、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增长幅度13%为依据,同幅度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8元,提标后我省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78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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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 2013年04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民政厅网
  •   为贯彻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孤儿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经省政府同意,民政厅、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增长幅度13%为依据,同幅度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8元,提标后我省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78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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