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通知》要求,按照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增长幅度13%为依据,同幅度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高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高78元,提标后我省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3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78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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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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