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整合力量共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质量提升工作

  • 2013年04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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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共同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国有企业质量提升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省国资委刘国强主任、省质监局刘云夏局长与会讲话,签署备忘录并互换文本。签字仪式由省国资委副主任王亚光主持,省国资委、省质监局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合作备忘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为出发点,在“十二五”期间,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共同指导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提升省属国有企业质量工作水平。具体合作事项共十个方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方分别委派一名分管副主任(副局长)负责牵头,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双方积极邀请对方参与相关工作。增强国有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共同指导国有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业法人质量工作负责机制,推进企业质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国有企业建立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共同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基础工作。加强合作,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进国有企业实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引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做“诚信经营”的表率,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强国有企业品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品牌价值国家标准制定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组织国有企业参与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国有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国有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共同抓好国有企业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要抓好国有企业电梯、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监管,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加强执法协作,加强行业、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企业质量管理的服务。向国有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建设、检测技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联合宣传表彰。共同开展2013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质量奖”的全国表彰工作。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双方商定,将从今年起,互派干部到对方交流学习。

      双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形成新的工作合力,优势互补,必将推动国有企业品牌战略、诚信体系建设、特种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省属国企“四川造”知名品牌建设;必将转变我省国有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质量对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必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表率作用,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改善,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通过整合力量、深化合作,共同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多点多极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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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力量共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质量提升工作

  • 2013年04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
  •   近日,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共同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国有企业质量提升工作的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省国资委刘国强主任、省质监局刘云夏局长与会讲话,签署备忘录并互换文本。签字仪式由省国资委副主任王亚光主持,省国资委、省质监局分管领导、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合作备忘录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为出发点,在“十二五”期间,围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共同指导和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保障质量安全,全面提升省属国有企业质量工作水平。具体合作事项共十个方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方分别委派一名分管副主任(副局长)负责牵头,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双方积极邀请对方参与相关工作。增强国有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共同指导国有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业法人质量工作负责机制,推进企业质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国有企业建立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共同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基础工作。加强合作,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进国有企业实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引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做“诚信经营”的表率,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强国有企业品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品牌价值国家标准制定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组织国有企业参与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国有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国有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共同抓好国有企业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要抓好国有企业电梯、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监管,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加强执法协作,加强行业、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企业质量管理的服务。向国有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建设、检测技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联合宣传表彰。共同开展2013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质量奖”的全国表彰工作。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双方商定,将从今年起,互派干部到对方交流学习。

      双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形成新的工作合力,优势互补,必将推动国有企业品牌战略、诚信体系建设、特种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省属国企“四川造”知名品牌建设;必将转变我省国有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质量对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必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表率作用,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改善,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通过整合力量、深化合作,共同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多点多极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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