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迎接省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2013年01月05日 00时00分
来源:
省民委
12月21日,由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永剑带队的检查组对省民委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的方法分类实施。委领导、机关处(室)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检查考核和汇报会。会上,委党组书记、主任敬全林作了专题汇报发言。他说:一年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努力推进了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民委的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明确了任务分工。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定期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到半年有检查小结,年终有考核,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与委、处级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年度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等结合起来进行检查评比,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落实责任制,发生重大责任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完成。委领导班子切实承担起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了单位工作总体部署,列入单位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带领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主持研究省民委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任务部署和分工,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检查考核结束后,刘永剑副书记通报了情况。他认为,民委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的总体情况很好,不但全面完成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而且对业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考核检查中没有发现、听到不好的反映,领导班子、领导成员带头执纪情况很好,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民委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认识到位;二是责任制得到了全面落实,有许多值得肯定的方面,尤其风险防控流程,强化监督检查做得好;三是从民委履行职责侧重于协调的角度出发,加强了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了协调的作用;四是纪检作用发挥好,主要体现在平时的工作抓住了重点,这次迎接省上的检查,材料准备充分,工作很细致。他建议:一是要狠抓廉政文化建设;二是委领导要多和处(室)干部交心谈心,真正体现“三早”机制;三是作风建设方面要制定好细则,以便落实;四是责任制建设与业务建设要密切结合,共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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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