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委聘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联络员

  • 2012年08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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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适应民族工作日益开放和少数民族人口散居化的大环境,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社会化程度,加强社会监督,引导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激发活力,四川省民委以建立促进民族团结联络员队伍为平台,在全省聘请了第一批共58位社会各界人士为“四川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联络员”,并向联络员发放了聘书。 

      本次聘请的联络员有中共党员44人,民主党派1人,非中共人士13人;有彝族、藏族、羌族、回族、土家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32人;有公务人员、教师、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工作人员、宗教界人士、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退休人员等关心和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其主要职责是开展调查研究,对促进四川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献言献策;实事求是反映当地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意见;客观及时反映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社情民意和少数民族群体利益诉求等方面的信息。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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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委聘请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联络员

  • 2012年08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民委
  •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加强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适应民族工作日益开放和少数民族人口散居化的大环境,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社会化程度,加强社会监督,引导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激发活力,四川省民委以建立促进民族团结联络员队伍为平台,在全省聘请了第一批共58位社会各界人士为“四川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联络员”,并向联络员发放了聘书。 

      本次聘请的联络员有中共党员44人,民主党派1人,非中共人士13人;有彝族、藏族、羌族、回族、土家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32人;有公务人员、教师、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工作人员、宗教界人士、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退休人员等关心和热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其主要职责是开展调查研究,对促进四川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献言献策;实事求是反映当地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意见;客观及时反映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社情民意和少数民族群体利益诉求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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