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林木种苗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夯实种苗基础,确保各项营林生产与产业基地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搞好今冬明春林木种苗生产和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种子采收和育苗生产管理。各地要结合今年种苗报表汇总工作,落实人员对辖区(含扩权县)内林木种子、苗木生产基地今冬明春种苗生产数量质量情况分树种进行摸底,做好种苗年报表填报工作(具体表样要求另文通知)。并据此结合本地和市场需求,做好种子采收和育苗组织工作。加强在圃苗木过冬技术指导,做好防寒、防冻、防旱前期准备工作。经果林采穗圃应利用冬季加强病虫防治、水肥管理、整形修枝,确保来年产量。
二、大力推广使用良种,努力提高良种使用率。凡有经过审(认)定品种的林木良种基地,要认真组织良种种子采收和良种苗木生产,全力扩大繁殖能力。核桃、油橄榄、油茶、银杏等无性繁殖良种品种要尽快建立采穗圃,并加强水肥管理。国家工程造林项目(包括低改项目),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暂行)》,使用经过审(认)定的林木良种。社会造林项目,要积极引导、推广使用良种。申报品种审认定的,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扩繁能力(种子有性繁殖的应进入产种期,无性繁殖的应有规范的采穗圃,并形成一定产量)方可申报。
三、切实做好国家和省级林木良种补贴试点以及在建林木良种基地的建设与验收工作。享受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的国家级和省级林木良种基地,要按照编制的作业设计抓紧时间尽快组织实施。享受林木良种苗木补贴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实施,做好补贴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完善工作。在建林木种苗基地(包括珍稀树木种苗培育示范基地)还未验收的,要积极做好验收准备,按权限抓紧进行竣工验收。
四、认真搞好种苗质量监管和执法工作。一要组织人员对秋末冬初采收的种子和当前与明春出圃苗木的质量进行抽查。不合格种苗,坚决不准出圃并予以销毁。二是各市州要以县(市)为单位,检查《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意见,于12月10日前反馈到省林木种苗站。三要按照《四川省木本粮油树种种苗管理办法》尽快落实监管人员,对本辖区内木本粮油树种良种苗木生产实施监管“三到位”,确保品种纯正。
五、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管理工作,各市州及县(市)要落实专人在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已办两证信息的录入工作。以后新办证信息,应在办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登录工作。
管理和信息录入网址:http://www.scly.gov.cn/zhc_platform/
前台显示地址:http://www.scly.gov.cn/scly/shengchanjingyingxukezizhi/index.jhtml
(初始密码修改网址:http://www.scly.gov.cn/zhc_platform/)
尚无用户名、初始密码的请与省林业厅信息中心钟祥清同志联系(电话:028-83364153)。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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