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和新津县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区(县)验收
2012年12月17日 00时00分
来源:
环境保护厅网
近日,由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副巡视员侯代军带队的环境保护部国家生态区(县)考核验收组对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和新津县国家生态区(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验收组听取了新都区、青白江区和新津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区(县)建设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新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县创建国家生态区(县)重点工程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查阅了相关资料。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新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县创建国家生态区(县)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认为新都和青白江生态区、新津生态县建设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技术评估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到位,生态区、县建设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均达到了国家生态区、县考核指标要求。验收组同意成都市新都区、青白江区和新津县生态区(县)通过验收并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审议批准,同时对下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建议:一要继续巩固和深化生态区(县)创建成果,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减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生态化水平;二要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行业和区域环境监管力度,防范环境风险。三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及时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至此,我省已有7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生态县(市、区)验收,其中双流县和温江区获得国家生态县(区)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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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