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丹棱县环保局依法关闭违法污染企业
接群众举报:“仁美镇正安村6组有一制浆厂排污严重。”接到群众举报后,丹棱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采取有效措施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一是调查摸底,了解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实地调查了解,发现该竹浆厂建于2009年,于2012年转租,丹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已处理多次,明确关闭企业,但目前仍在生产。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监察执法大队、行政许可股、监测站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明确该厂是一家非法污染企业,必须依法取缔关闭,并上报县政府建议迅速取缔该企业。
三是严格程序,合法取缔。11月23日,县政府启动取缔关闭此企业程序。11月26日,丹棱县环保局局长带领工作组20余人前往该厂,亲自约见负责人谈话,责令其在11月28日前自行关闭企业,该厂负责人当即表示愿意自行关闭企业。11月29日,丹棱县环保局局长再次带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督查,发现该厂电源已切断,电动机、打浆机已拆除,浸泡液正在用罐车装运往彭山吉鸿纸厂处理。目前,该企业已成功关闭。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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