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农村居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和抢救受灾群众,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应主要通过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以及地方政府帮扶等方式加以解决。
截止到日前,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2012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6789万元,我省已及时全额下达到灾区。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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