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以下简称“少生快富”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尽快扭转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越生越穷、越穷越生”的现状,促进西部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少生快富”工程奖励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对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成效显著。
从2006年起,在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攀枝花市、雅安市石棉县、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金口河区等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区),按政策允许生育三个子女而自愿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由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奖励。2012年,全省符合条件对象人数2715人,省财政厅累计下拨奖励资金814.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51万元,省级补助163.5万元)。现将该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