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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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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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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1991年 第4期 半月刊
本期目录
【其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工人夫妻两地分居不得收取费用的通知(国发[1991]1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通知(川府发[1991]24号)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1]5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7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1]1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强演出市场管理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91]12号)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7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减少和规范对企业的各类检查评比的通知(川府发[1991]27号)
四川省行政监察机关行使调查权试行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号)
四川省港口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通知(川府发[1991]2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生产委关于在质量检测及创优评奖中减轻企业负担的报告的通知(川办发[1991]23号)
广播电影电视部等部门关于明确电影票价管理权限和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广发影字[1991]13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8号)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7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病虫统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1991]1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糖流通管理和安排储备的通知(国发明电[1991]4号)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国资综字[1990]66号)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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