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项目分类标准(暂行)》的通知
川交规〔202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分类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15日
四川省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分类标准(暂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推动全省收费公路路网体系完善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四川实际,确定我省“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分类标准如下。
一、界定标准
(一)“投资规模大”的界定标准
项目总投资达到100亿元及以上的,属于“投资规模大”。
(二)“建设难度高”的界定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属于“建设难度高”:
1.新建项目桥梁和隧道累计长度占项目总里程的比例(桥隧比)达到40%及以上的,原路改扩建项目桥隧比达到20%及以上的;
2.项目包含单孔跨径达到200米及以上的桥梁单体工程,或包含涉水施工达到10米及以上的桥梁单体工程的;
3.项目包含长度达到5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单体工程,或包含岩溶、高瓦斯、高地应力、软岩大变形等不良地质条件且长度不小于1000米的隧道单体工程的;
4.项目包含多岔(五岔及以上)复杂互通式立交桥梁工程的;
5.项目包含与铁路、轨道或市政道路等合并建设复杂桥梁或隧道单体工程的。
二、分类标准
(一)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同时满足界定标准“(一)”和“(二)”的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二)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不能同时满足界定标准“(一)”和“(二)”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三、其他规定
(一)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修订后,若涉及收费公路项目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执行国家最新规定。
(二)本标准由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执行。本标准自2024年5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