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
成员名单的通知
川府函〔2014〕103号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川办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开遴选和定向遴选,省政府决定聘请应松年等30名同志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任期3年。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张国林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顾培东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继敏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建平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朱方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章 群(女) 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王允武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郎维伟 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教授
李 剑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唐稷尧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熊 宇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韩 旭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司马向林 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教授
陈 功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何长升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 凊(女) 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守民 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樊 斌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志刚 四川九问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邓 盾 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宗旗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守太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世亮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
施杰国 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
谢佳佐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律师
辜超平 四川开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阳运逵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