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冶建函〔2015〕667号 2015年9月14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委,冶金有色建材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河北省迁安钢铁公司“9·2”在清渣作业中发生一起较大淹溺事故和我省巴中易科碳素有限公司“9·9”发生一氧化氮中毒窒息死亡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具有生产工艺复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多、管理风险大等特点,容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抓好“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严密实施,确保冶金、有色、建材行业“打非治违”取得实效,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今年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搞好整治
(一)在安全生产方面,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冶金有色建材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针对窑炉、煤气柜等重点部位、以及检维修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受限作业、高温液体作业、煤气生产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及时组织治理,确保整治到位。抓好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避免以下事故的发生:一是高炉冶炼、转炉冶炼中铁水外溢、钢水喷溅伤人事故;铁水包、钢水包在吊运过程中脱落,引发铁水和钢水烧伤和烫伤事故。二是电解铝、冶炼铅锌铜、铜水包、铝水包脱落,铜水、铝水外溢,发生烧伤和烫伤事故。三是大型行车在调运过程中脱落和擦挂伤人事故。四是高炉及煤气发生炉发生煤气外溢,引发中毒事故。五是尾矿库发生溃坝,引发安全事故。六是非煤矿山,如冶金、有色、石灰石、石英砂、石材矿山等边坡易发生滑坡,引发群伤事故。七是水泥煅烧、玻璃、玻纤熔化等涉及到的高温作业,易发生烫伤、烧伤事故。八是水泥生产中的煤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二)在“打非治违”方面,冶金有色建材行业要抓好薄弱环节的排查和重点整改,一是整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二是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动及车辆运输;三是违反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四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五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六是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七是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
三、严格执行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从事检维修作业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经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开展危险性较大的检修作业,必须设立旁站监督;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涉及到多个部门参与检维修作业的,要制定联合作业方案,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加强作业者之间沟通交流,建立作业前安全条件确认制度,避免交叉作业,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施工外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加强对施工外包企业的安全管理,各冶金有色建材企业要将施工承包企业安全管理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系统。要认真审查其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和一线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要向承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障;要组织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督促承包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工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立即将本通知内容迅速转达到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并传达到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同时将通知下发到各县(市、区)工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