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
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5〕156号 2015年9月1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5〕38号),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省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跟踪分析、统筹协调工作,并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