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实施
“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开展
技术扶贫行动”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5〕437号 2015年8月27日
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畜牧兽医、农机)局,成都市农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组织实施“万名农业科技人员进万村开展技术扶贫行动”(简称技术扶贫行动),即从省、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和乡(镇)农业推广服务机构选派11501名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全省11501个贫困村结对开展“一对一”技术扶贫行动,实现贫困村农业技术扶贫全覆盖,提升农业产业扶贫的技术支撑能力。现就开展“技术扶贫行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精准扶贫的总体要求,以夯实农业产业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以技术扶贫为手段,以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为载体,组织实施技术扶贫行动,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农业产业扶贫的技术支撑能力,加快培育贫困村增产增收产业体系,逐步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及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推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主要任务
组织开展“五个一行动”。技术扶贫行动的农业科技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编制一个农业产业扶贫规划,积极推广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帮助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指导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发展一个主导产业。
(一)协助编制一个农业产业扶贫规划。进村农业科技人员要深入贫困村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智力技术帮扶作用,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产业优势,协助当地编制贫困村产业扶贫规划。产业扶贫规划要与“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培育壮大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统筹谋划粮油、畜牧、经济作物、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二)积极推广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在贫困村内集中推广一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成果转化率和农民对科技的吸纳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三)帮助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通过技术指导和培训,农业科技人员在贫困村内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新机制。
(四)指导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人员要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积极引进农业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质量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各类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助推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着力抓好富民产业培育,达到一村一个主导产业的目标,形成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一要高度重视。扶贫攻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农业工作的重点,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根本要靠发展产业,而科技在发展产业中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二要明确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选派、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谁派谁管,选派人员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过硬,切实把技术扶贫帮扶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三要形成合力。第二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专家要积极参与全省技术扶贫工作,创新团队按“产业和需求指导”的原则,加强对贫困县、贫困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市(州)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专家、农业技术协会专家,县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农业科技干部分期分批到贫困地区开展以村干部和贫困户为主要对象的技术培训,确保贫困村干部和贫困户培训全覆盖。省农业厅将统一组织编印农业产业扶贫培训系列教材,免费发放到每个贫困村。
(二)落实人员。一要选派人员。按照“一村一人、不交叉、不重复、全覆盖”的原则,分别从省、市(州)、县(市、区)乡(镇)选派百、千、万名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到全省贫困村进行农业技术帮扶。省农业厅选派约百名农业专家,深入到88个重点贫困县,指导该县农业产业技术帮扶工作,并具体负责该县的一个贫困村的农业产业技术帮扶工作;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农业科研单位选派约千人;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基层农技推广站选派约万人,其中县本级选派技术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县贫困村总数的1/3,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县本级选派技术人员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县贫困村总数的1/2。二要迅速落实。厅属相关单位、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迅速将农业科技帮扶人员具体明确落实到村,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名技术帮扶人员,确保万名农业科技人员8月下旬进入贫困村开展技术帮扶工作。三要信息上报。各级农业科技帮扶人员花名册要在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事、科教(处、科、站、股)备案并上报省农业厅,调整的要及时更新。
(三)严格管理。一要实行“双报告、双考核”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技术帮扶的农业科技人员的管理,对农业科技人员实行“双报告、双考核”制度,农业科技人员离开原单位要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到达贫困村要向村党支部报告;年度考核时除原单位考核外,贫困村党支部需出具考核书面意见。农业科技人员到村开展技术指导每人每年不低于2个月,关键农事农时节点必须进村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次。二要实行“换人不撤人”制度。技术帮扶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技术帮扶人员不撤出,如因工作岗位调整变动,坚持换人不撤人,及时调整补充新的农业技术人员入贫困村。对技术扶贫人员不到位、服务基层不力、攻艰破难劲头不足、成效不佳、基层不满意的人员要严格批评,并及时调整。三要强化督查。把农业科技人员技术扶贫工作纳入对市州农业局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考核中,省农业厅将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农业科技人员技术扶贫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省农业厅派出的专家由厅人事处、厅党办和厅科教处负责督查考核,市县乡派出的人员由厅科教处负责督查。
(四)加强保障。一要加强资金保障。在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的立项安排上对贫困地区、贫困村进行倾斜,做到贫困村项目全覆盖,加大对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解决贫困农户缺少资金、技术、管理和抗御市场风险的问题。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关心、支持本单位进村帮扶的科技人员,妥善处理进村帮扶科技人员与单位现承担工作的关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进村时间。
(五)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公众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农民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动性。加强对技术扶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