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0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的意见
川办函〔2010〕45号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为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就业、增加税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其加快发展,再上台阶,现就2010年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两个加快”,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鼓足士气,抓住机遇,拓展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新空间,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民营企业调整结构、自主创新,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率,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增速达到16%以上。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吸纳城乡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增强,对税收的贡献率大幅提升。民营企业开拓进取、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鼓励扶持。
1.狠抓政策落实。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清理进入壁垒,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要在企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分期缴付、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大力发展新兴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个体工商户和中小民营企业规模。深入开展政策法规进民企活动,将《四川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文件汇编》送到企业。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非公办)各成员单位和各级非公办要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国家和省已出台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完善、细化贯彻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和配套措施,帮助企业学好、用好、用活政策。
2.强化生产要素协调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坚持开源节流,科学调度,在煤、电、气、油、运、土地等要素保障方面对民营企业给予大力支持,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得生产要素和资源。要优先保障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的民营企业,扶持并做大做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力争全国500强企业中四川民营企业数有所增加。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推行上下游一体化,实行低成本扩张,把优势产业做大、链条做长,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3.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和技术信息咨询、项目申请、技术产权交易、人才交流、业务培训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对民营企业开展咨询、技术、质量检验、企业管理等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构建政企双向沟通信息平台。
4.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经营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开展“动产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企业主个人财产担保、联保贷款、应收账款和仓单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编制《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及融资产品宣传手册》,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放贷效率,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有市场的中小民营企业渡过资金难关。二是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需求;鼓励民营企业股权出资,推动企业低成本改制、改组、合作。三是完善中小民营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培育更多的具备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四是试点推行中小民营企业集合票据,破解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资信评级低、融资成本高等因素难以进行发债融资的难题。五是学习借鉴沿海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办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六是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行业,建立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为引导、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配套协作、覆盖全省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取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担保机构发展。七是充分发挥各级非公办、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搭建银、证、保、企对接交流的平台。八是搞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专题调研,整合部门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产业指导。
1.完善产业政策。省非公办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国家产业振兴政策、科技政策、区域政策、贸易政策以及我省“7+3”产业发展规划、八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加快研究制订《四川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和四川省十二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纲要》,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相应调整和完善产业政策,明确各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
2.鼓励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生产能力过剩的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和民生性服务业的发展,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落后企业利用存量资产和资源通过重组、联合等方式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产业优化整合和创新;鼓励中小民营企业依托大型企业生产配套产品,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助关系,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
3.鼓励产品结构优化。引导民营企业以市场为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产品结构,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和产品升级换代,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
(三)支持自主创新。
1.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管理与制度创新,达到管理精细化、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不断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2.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实现民营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计划、科技计划、贷款贴息、出口退税、招投标政策等方面要体现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自已的技术研发团队并将创新要素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集,不断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和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依托高校和研发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积极申请专利注册,保护企业的研发成果。帮助和培育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名牌,指导民营企业增强品牌保护意识,挖掘品牌价值,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和技术手段保护好自己的品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名优品牌的保护力度,依法调节知识产权关系,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
(四)引导拓展市场。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市场分析预测,把握市场机遇,增强营销意识,推广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改善售后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不断扩大国内市场,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组织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与“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的企业紧密联系,相互交流合作,以项目为载体,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共赢。巩固欧美和港澳台市场,加大对东南亚、中亚、西亚及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国家和地区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指导民营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区贸易便利措施扩大贸易往来。鼓励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设立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中心,建立营销网络。
(五)加强调研督查。省非公办各成员单位、各级非公办要加强研判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了解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针对民营企业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融资难、产学研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不够健全、发展环境不够宽松等热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努力为民营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各级非公办及其成员单位要与本地重点民营企业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确定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联系人员,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主动帮助民营企业分析经济形势,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继续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活动,宣传推广本土支柱型、成长型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经验,宣传民营企业抓住国际和国内产业转移机遇快速成长壮大的做法,宣传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劳资关系和谐、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典型。各级非公办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成效和对社会的贡献,让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省上将适时召开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同时还将表扬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实力较强的5个市(州)、10个县(市、区)以及生产总值、税收贡献、吸纳就业排行前100强民营企业并加强宣传,推动各地非公有制经济更好发展。
(三)加强法制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政策法规进企业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依法守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诚信守法的法制观念。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四川省企业信用征信系统的作用,整合金融信用、纳税信用、合同履约信用、产品质量信用和其他基本信用信息,搭建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逐步建立由个人、企业、政府信用组成的社会诚信体系,强化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开发利用机制,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服务。要在全社会积极推广信用文化,开展“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省非公办将在今年下半年与相关部门组织召开“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表彰会,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诚信意识。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非公办要重视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主动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联系,有计划地组织民营企家和管理人员到党校、高校培训学习,或请专家、教授有针对性地作专题报告,不断更新观念及知识结构,吸收现代管理思想、方法、技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相关部门要有效利用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培训机制,围绕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提高企业用工质量;各级政府要支持民营企业广泛吸纳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激励机制,奖励有贡献的各类人才,使优秀人才向民营企业集中。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的指导工作。
(五)加强统计监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分类、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遇到的矛盾,帮助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加快发展。统计监测要力求全面、真实的反映经济规模、发展速度、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