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万群 陈继宁等职务的通知
川府人〔2010〕2号  二○一○年二月二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万 群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 流为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 放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甘映平为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秦 俭为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
  徐志文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田 文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张 涛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琪敏为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大中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建春为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以勤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代文为四川农业大学副校长;
  胡 丹为西华大学副校长;
  贺盛瑜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戴作安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
  免去:
  陈继宁的四川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职务;
  孙建明的四川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刑事侦查总队)局长(总队长)职务;
  田 文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职务;
  洪 流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职务;
  孙一平的西南石油大学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