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
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6]3号 二○○六年一月六日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的方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研究解决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
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1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发改经体[2005]1088号)精神,搞好我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改革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关系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为打破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领域的垄断格局,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国务院决定在福建、安徽和重庆3省(市)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11个省(市、自治区),并实行面向全部试点省(市、自治区)跨区域公开招标。我省被列为扩大试点省份之一。
我省是一个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中小学生多,农村中小学生比重大。全省在校中小学生有1269万人,其中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有1100多万人,农村学生占70%以上,目前教材价格偏高、农村学生家长负担较重。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实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改革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通过改革打破教材出版发行的垄断体制,引入竞争,有利于降低教材价格、减轻学生家长尤其是农村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提高教材出版发行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推进出版发行行业体制改革,促进出版发行单位转变经营理念,调整经营结构,创新经营机制,积极开拓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立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眼教育事业和相关行业发展,把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当作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有力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要求,规范有序的开展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
(一)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总体要求。第一,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相关行业的利益调整,矛盾多、困难大、要求高,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顾大局,看长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持改革方向,把握改革力度,兼顾各方利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第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组织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实施。打破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领域的地区、行业、所有制限制,规范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具有资质、资格的所有竞标者,确保公平竞争。第三,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与其他改革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各有关部门组织改革实施要周密部署、统筹兼顾,在通过改革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的同时,必须保证中标教材的印制质量,确保开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第四,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涉和干扰招标投标活动,对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主要目标。通过教材招标投标改革,建立竞争机制,打破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领域的垄断格局;中小学教材价格应有明显下降,切实减轻广大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提高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的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出版发行单位创新经营机制,提高竞争能力,不断发展壮大。
(三)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项目和招标方式。招标项目:我省本次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分教材出版招标和教材发行招标。教材出版招标项目是指四川省2006年秋季和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新课标教材全部品种印制和供货的权责(不含少数民族文字版教材、特殊教育教材)。教材发行招标项目是指四川省2006年秋季和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义务教育段)全部品种的总发行权,即承担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和结算的总责,在招标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招标项目进行分标段。中标人取得的招标项目教材印制、供货权和教材发行权有效期为两学年。教材出版招标和教材发行招标必须严格按照省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品种和省教育厅提供的各学科不同版本的预测选用数量进行。
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产生的降价部分必须通过降低教材零售价格全额让利给学生。免费教材可参照中标教材价格,结合我省实际,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确定降价比例。
招标方式: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教材出版招标面向11个试点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并具有中小学教材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及国家部委主管的招标教材原创出版单位,以后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教材发行招标面向11个试点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标的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招标人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的顺利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决定,成立以王怀臣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总体指导和协调全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研究决定中小学教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专家库组成人员、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监督招标投标试点的实施,及时了解掌握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牵头起草有关政策文件,组织贯彻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初审招标项目、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中标候选人及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的全部文件。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由省政府授权省新闻出版局负责行使招标人职责。
省新闻出版局应根据本实施意见的原则和要求起草《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方案》、《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方案》和有关招标文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小组办公室分别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的意见,集中研究讨论后报协调小组审定,省新闻出版局按照协调小组审定的意见组织实施。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省发展改革委:作为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牵头部门,承办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省监察厅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省新闻出版局:行使招标人职责,负责招标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起草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两个《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文件,制作招标文书和评标办法,编发招标公告,提出专家库组建方案;对中标项目的出版、印制、发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中标教材印制质量。省教育厅:提供全省中小学生人数及教材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及时提出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项目的科目、品种和预计选用数量,为招标文件的制作提供必要条件;规范指导各市(州)教育局选择教材版本和培训,指导教材使用行为;协调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配合做好中标教材征订工作和发行工作,保证中标教材的使用。省物价局:负责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的价格政策,严禁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审定中标教材的印张价格,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涉及招标投标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招标投标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因工作不力,配合不好,影响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不能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四、把握工作进度,按时完成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任务
(一)招标准备阶段。2006年1月20日前完成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两个《实施方案》和所有招标文件的制作以及组建专家库、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投标的准备工作。
(二)招标实施阶段。2006年1月下旬发布招标公告,2006年3月底以前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工作。
(三)合同履行阶段。2006年4月—8月检查、督促中标合同履约情况。
(四)试点工作总结阶段。2006年9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分析,向国家3部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