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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网站

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15〕201号        2015年12月21日

(已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5〕144号),在我省抽查的278个政府网站中,泸州、德阳、遂宁、南充、眉山、广安、达州、资阳、阿坝等9个市(州)的14个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现就检查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

  今年4月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顺利推进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了全省政府网站底数,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问题,全省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彻底,“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办好政府网站摆在服务人民群众、提高治理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高度,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巩固普查成果,扎实推动政府网站持续健康发展。

  二、认真整改

  对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1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涉及的9个市(州)政府办公室要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整改到位,整改情况于2015年12月28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地、各部门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把解决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在网站可用性、信息及时性、内容准确性、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一些管理水平低、无力维护的乡镇、县级部门网站应尽快关停,其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功能及时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三、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厅)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53号),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力度,落实建管责任,建立日常监测和动态纠错机制。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国务院办公厅通报的14个不合格政府网站,相关市(州)办公室(厅)要对涉及到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市(州)部门负责网站普查工作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网站管理运维的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问责情况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抽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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