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2006]38号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政府门户网站已成为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重在内容,只有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网上服务水平、拓展互动交流功能,才能不断丰富网上内容,增强为民服务实效。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四川”)是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和丰富其内容是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我省重大决策、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省政府办公厅与各市(州)、省级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的积极性以及各级政府网站的作用,促进我省政府网站体系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权威、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内容保障方式

   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省政府办公厅和各市(州)政府网站、省级各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市(州)政府网站、省级部门网站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市(州)、省级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市(州)政府网站、省级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市(州)政府网站、省级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内容审核管理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级各部门是本地、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地、本部门向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并指定内容联系人、技术联系人与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

四、内容保障措施

(一)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附件1)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内容,在11月1日前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建立健全内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更新内容及时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充实本地、本部门网站内容,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市(州)政府网站、省级各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既要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又要防止不准确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市(州)政府网站、省级各部门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网站改版或栏目、专题、域名调整和修改,链接变更,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以及遭遇黑客攻击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政府办公厅。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网站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网站内容,努力增强网站服务功能,稳步推进互动交流。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政府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提高在线办理能力,有条件的要开展“一站式”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积极研究本地、本部门负责人参与访谈栏目和利用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的有效办法,做好互动栏目保障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向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荐访谈题目。

(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四川省政府网站内容格式规范(暂行)》(附件2)的统一要求调整、规范本地、本部门网站。

(六)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要保证网站必要的人员编制和运行维护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

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内容保障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估,将各地、各部门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并定期通报结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地、本部门绩效评估机制,明确考核标准和办法,促进各项内容保障工作的落实。

附件:

   1.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略)

   2.四川省政府网站内容格式规范(暂行)(略)

   3.四川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分管负责人、联系人登记表(略)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