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1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6年5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尹 力
2016年5月19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适应酒类食品安全监管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1994年12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批准,1995年l月5日四川省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