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简体 繁体
年 份:
期 号:
关键字:
按文号:
搜索 高级搜索 重置信息
主管主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出版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编       审
责       编
编       校
印       刷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关文印中心
发行范围
国际国内公开发行
全国统一刊号
CN51—1727/D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1006—1991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5100004000451
刊       期
地       址
成都市督院街30号
电       话
(028)86604546
(028)86605625(传真)
邮政编码
610016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受灾
困难群众后续扶助政策的通知

 川办函〔2013〕195号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已失效)



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受灾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后续扶助政策通知如下:

  一、困难群众后续生活保障

  在6个月的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后,根据政策规定和各类对象的具体情况,灾区政府要及时把生活困难群众分别纳入现有各种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冬令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民政临时救助等),按政策规定发给相应的生活补助费或救助费,努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资金分别纳入各项政策体系所对应的专项经费预算解决。

  二、为重灾区儿童和老人免费注射流感疫苗

  在2013年10—11月,为重灾区所有3—6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人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免费接种流感疫苗。购买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的资金由省财政安排,开展接种工作的人员经费由市县财政安排,接种方案由卫生厅具体制订。

  三、为重灾区农村困难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冬衣

  在2013年入冬前,为重灾区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免费提供一套冬衣(单价控制在200元以内),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安排。

  四、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灾后两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对重灾区城乡低保家庭、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众(包括生源地为重灾县的在省内异地就学的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每个参保城镇居民和每个参保农村家庭均享受两年,分别为2013年和2014年或2014年和2015年,根据群众当前参保参合情况自行确定。所需资金根据对象不同分别解决:城镇居民和农村家庭的参保资金,由市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统筹解决,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分配时对重灾区给予一定专项补助;省内异地就读大学生的参保资金,由省财政统一安排。

  五、免除重灾区困难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的个人应交保费

  灾后两个农业保险年度内,对重灾区住房倒塌和严重毁损的农户,凡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免除保费中个人交纳部分。每个参保农村家庭均享受两年,分别为2013年和2014年或2014年和2015年,根据农户当前参保情况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专项安排,依据实际签订保单情况据实结算。

  

  

   
 
   
 
 
订阅须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为公开出版发行刊物,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全国统一刊号CN51—1727/D,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6—1991,半月刊,A4开本,约40页码,全年24期。
一、《公报》由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按期直接邮寄给每位订户,保证刊物准确及时送到订户手中。
二、订户可到所在市(州)、县(市、区)工作站、联系点办理订阅手续,由各工作站、联系点统一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也可直接到省政府公报室发行部订阅。订阅价每册5.00元,全年24期共计120.00元(含邮寄费)。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
户  名: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室
帐  号:4402208009100215971
本刊社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省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28)86604546
传  真:(028)86605771
联 系 人:朱 莎
邮政编码:610016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
  • 微信微信
    微信二维码
  • 微博
  • 客户端客户端
    客户端二维码
  • 头条号头条号
    头条号二维码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