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成都市龙泉驿区
原龙泉驿水二厂东风渠饮用水源地
保护区、宜宾市筠连县玉壶井水源地
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6〕28号 2016年2月5日
成都市、宜宾市人民政府: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撤销原龙泉驿区自来水二厂东风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成府〔2015〕100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筠连县县城玉壶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请示》(宜府〔2015〕12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撤销成都市龙泉驿区原龙泉驿水二厂东风渠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二、原则同意撤销宜宾市筠连县玉壶井水源地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