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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川办发〔2015〕35号          2015年4月21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大防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

  (一)加强结构调整,推动转型升级。制定《四川省食品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食品加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布局我省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引导实现食品产业集中、集约、连片发展。

  (二)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投入品监管。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食用农产品联合治理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等制度,加强兽药、饲料、肥料监管,依法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等违法行为。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三)加强环境治理,防控面源污染。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以大气、重金属、水体、土壤等面源污染为重点,启动食品安全环境状况调查,对受到污染的产地实施分级管理,调整种植结构,逐步控制和减少面源污染。

  二、健全追溯体系,强化过程监管

  (一)加强规划编制。编制全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大规划执行力度,确保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加强制度设计。制定全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具体内容,为各地提供遵循。

  (三)加快试点工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积极推动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四)协同科技攻关。加强部门合作、协同创新,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不同环节,组织产学研单位加强追溯体系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攻关。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水平

  (一)健全预防体系,开展风险监测。制定实施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大米、蔬菜等进行重点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点位覆盖全省60%的县级行政区域,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覆盖全省100%的县级行政区域。健全部门间风险监测会商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开展“明厨亮灶”活动。

  (二)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明确和规范省、市、县三级食品监管事权。健全乡镇(街道)或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加大选调、公招力度,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在编率,着力解决“空编”问题。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加强基层装备建设,重点加大对检测执法车辆、办公设施、执法装备等薄弱环节的建设投入。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相应设置内设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强。探索建立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职能作用的途径办法,强化基层监管工作。

  (三)健全法规体系,依法严格监管。加快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四川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启动四川省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立法准备工作。配合国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权力内部运转流程,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四)健全标准体系,依标遵规生产。组建四川省第二届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专家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修)订和实施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任务。

  (五)健全技术体系,实施科学监管。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大在执法办案、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方面信息化应用程度。推进市级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成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检验检测体系。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公平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检验检测,开展形势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施年度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计划,组织实施好国家、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项目,汇总分析检验检测信息,加强检验检测结果应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

  (二)规范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依法查处违禁超限、制假售假、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白酒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销售行为。规范网络销售食品行为。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奖举报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严格信息管理,加强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科学发布有关信息。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五、严格治理整顿,严惩违法犯罪

  (一)开展专项整治,治理突出问题。围绕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材等相关材料,开展专项整治,排查一批隐患,查处一批案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要领域,强化节点监管。围绕学校食堂、农村聚餐、景区、建筑工地等食品安全高风险区域,以及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重要节点监管。加强清真食品等特色食品监管。

  (三)依法重拳出击,严打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行动。推进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规范运行。加快出台食品案件移送标准,健全线索通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涉案物品处置、涉案产品检验鉴定、证据转换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级公安机关明确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充实力量,依法打击制售“地沟油”、屠宰及加工销售病死畜禽、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鼓励多方参与,加快社会共治

  (一)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科学消费。加强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的宣传,强化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培训教育,提高认知水平,引导健康消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二)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16号),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举报奖励行为,及时兑付举报奖金,激发群众参与。

  (三)开展示范引领,提升安全水平。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编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研究提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统筹能力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二)落实各方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依法查处渎职、失职行为,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协管责任”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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