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表扬2021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川办函〔202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1年,各地各部门(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成都市、省发展改革委等31个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地方和部门(单位)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继续对标先进、奋发有为、实干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31个)
一、市(州)(10个)
成都市 自贡市
攀枝花市 绵阳市
广元市 遂宁市
乐山市 宜宾市
巴中市 眉山市
二、省政府部门(单位)(16个)
省发展改革委 科技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
农业农村厅 交通运输厅
商务厅 省卫生健康委
应急厅 省医保局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省大数据中心
三、中央驻川机构(5个)
成都海关 四川省税务局
人行成都分行 四川银保监局
四川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