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10〕29号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提升我省标准化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义
标准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应对技术壁垒,扩大对外贸易,提升产品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全省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机制不健全、体系不完善、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以及经费投入不足等诸多问题,标准化还不能完全适应“两个加快”、全面建设小康和“和谐四川”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提高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把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加强标准化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标准化自主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加快建立引领产业发展和适应市场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水平;引导企业主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掌握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和应对贸易壁垒的话语权,提升我省标准化的总体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原则。标准化是一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要着力宏观政策引导,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各级质监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三是坚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原则。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发展新格局。
四是坚持市场引导,国际接轨原则。以市场为引导,促进标准化与市场的有效对接,积极应对标准国际化挑战,提升我省产业和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五是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全面推进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标准化工作,着力重点突破,引领一批重点、优势、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标准化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支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的适应性、有效性、竞争力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快捷高效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满足需要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标准转化率大幅增长,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显著上升,重点和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能力明显增强。经过持续努力,到“十二五”末,力争使我省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充分显现,标准化工作总体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具体目标:制定和修订地方标准1500项;新建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150个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达到80%,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标率达到85%以上,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100%;我省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数量达到50个,主导和参与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0项以上,科技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达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品执行标准6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50个,培训各类标准化人员50000人以上。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四川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以及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突出重点,自主创新,优化结构,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强技术标准研究和制订,加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四川先进标准体系,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四川“7+3”产业、八大优势产业、五大新兴产业发展,优化传统优势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提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奠定技术基础。
农业: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以优质粮油、特色果蔬、食用菌、茶叶、中药材、林竹、烟叶、蚕桑、花卉、生物质能源以及生猪、牛羊、水产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加快制订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包装储运、农业设施和农业机械标准,建立和完善覆盖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工业: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等优势产业,以安全卫生、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及资源再生利用为重点,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以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为依托,突出抓好核心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等基础标准的研究,促进高新技术转化应用,推动物联网及高端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
服务业: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抓好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现代会展、商贸流通、中介服务、餐饮住宿、观光旅游以及房地产、园区、社区、邮政、物业等生产性和民生性服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对咨询服务、连锁经营、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创意产业等新兴服务领域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努力促进四川现代服务业发展。
社会事业: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重点抓好政务服务、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和新农村建设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在社会管理中的制度规范作用。
研究探索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淘汰废止和即时更新制度,创新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机制,建立标准从立项、起草、审查到批准、发布、备案全过程公开透明的管理模式,着力提升标准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示范推进工程,加大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力度,着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标准化应用和管理水平,带动产业提质增效。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传统产业改造,现代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创建一批业态优势突出、竞争力较强、市场影响大的知名企业和品牌。
农业: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主要示范载体,以推广省工节本增效技术、循环农业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农机技术等为重点,结合成都平原区、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攀西地区、川西高山高原地区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力度,着力打造川酒、川菜、川果、川茶、川猪、川烟等优质原料基地和优质粮油基地;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农业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带动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工业: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标准化建设、管理、服务模式;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和开展低碳经济研究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服务业:积极推进现代物流业、观光旅游、金融保险、商贸流通、餐饮娱乐、总部经济、商务会展、服务外包以及社区、政务、咨询、电信、邮政等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服务标准的贯彻实施,着力打造一批知名服务企业和服务品牌。
社会事业:以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探索在社会事业领域推行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升标准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标准化创新体系建设,抓紧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研发、创新、应用、再创新循环机制,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紧密合作,实现标准化创新资源的最佳配置,形成主体明确、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标准化自主创新格局。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研发工作,注重发挥大企业、大集团和“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的核心作用,建立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科技研发与标准制订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实施同步,增强技术、标准和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打造“四川标准”品牌。
加强对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分析研究,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对国际先进标准的研究、分析、转化和再创新工作,提高“四川造”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引导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跟踪国际贸易及其技术规则发展变化,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形成一批具有四川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打造一批以主导技术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企业。
(四)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工作。充分利用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大集团的技术资源,加快构建以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检测中心为龙头,以省级技术机构、研究机构为重点,以市县两级技术机构为补充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和公共平台,为标准的研制、验证、实施和监督提供技术支持。
健全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制度,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质量监督、认证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等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强化对国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标准实施有效监管。
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保护资源、环境和消费者利益。
(五)加快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西部一流、国内先进的要求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国家标准馆四川分馆,加强对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的收集,做好相关信息的分类整理、深度加工和开发利用工作,建立涵盖我省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辐射西部的标准数据库和主要出口产品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数据库,构建覆盖全省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通过建立网络平台、电子阅览室等载体,把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延伸到企业,建立出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与省WTO/TBT中心互联互通的应对体系,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的标准信息和预警信息服务。
建立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跟踪、通报和分析、评议工作机制,针对我省主要出口产品,积极开展防范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专项研究,及时向企业通报研究和评议情况,面向企业开展专门培训,增强我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围绕川渝经济合作、泛珠区域合作、长江上游经济区域合作及与环渤海经济区合作,广泛开展省际间标准化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和推进区域性标准的研究、制订与互认工作,加快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西部标准化“信息高地”和“研发中心”,增强“四川标准”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纽带作用和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对接功能。
四、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协调和加快推进全省标准化工作。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议事机构,要健全责任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技术标准研究、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和推广等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鼓励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经费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格局。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发展目标研究制定标准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预期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标准化项目要纳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计划予以重点支持;重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评估和考核验收,标准化不达标的,不予通过;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政府采购标准化审查制度,严格按标准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标准研究制定、试点示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工作的鼓励。对由我省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标准文本正式批准发布实施后,视作同级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创新性突出,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标准,优先纳入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范围。
(五)加快队伍建设。加快省、市(州)两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四川省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实施标准化“万人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标准化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执业和标准化学科带头人培养,重视标准化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有利于标准化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为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智力保障。
(六)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世界标准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加大对我省标准化工作成果的报道力度,增进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