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川办发〔2013〕63号 二○一三年九月三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完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和指挥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条件和程序
根据《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省地震局迅速向省政府报告,经省政府同意,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
二、主要职责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一)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二)部署、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受灾地区按照《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三)协调成都军区、四川省武警总队和四川省军区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四)必要时,提出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紧急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资料、科研成果和技术方法等,对特定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宵禁、封锁等特别处置措施,或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施临时管制措施的建议。
(五)处理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重大事项。
三、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曲木史哈 副省长
副指挥长:丁忠汉 省军区副司令员
赵学谦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宏卫 省地震局局长
邓长金 省以工代赈办主任
张 力 民政厅副厅长
袁 刚 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李 江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副部长
李曙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唐小我 教育厅副厅长
周孟林 科技厅副厅长
姚正奇 司法厅副厅长
张其昌 财政厅副厅长
徐志文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合意 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
于 桂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鲜 雄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谭小平 省防汛抗旱办主任
祝春秀 农业厅副厅长
李维民 商务厅副厅长
刘 捷 卫生厅副巡视员
谭 欣 省外事(港澳)办副主任
张 军 省委台办副主任
王亚光 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静萍 省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秦长海 省质监局副局长
黎万恒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吴金炉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 铭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宏志 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
倪 藻 成都海关副关长
林建祥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倪 捷 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吕弋培 省地震局副局长
马 力 省气象局副局长
谢维挺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
杨立旺 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梁武湖 省能源局副局长
赵永涛 中科院成都分院副院长
荆世明 成都铁路局副局长
樊亮才 省军区副参谋长
赵罡大 武警四川省总队副司令员
付立兵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克 克 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
丁地禄 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地震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省地震局局长张宏卫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