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川办发[2006]45号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银行卡是集消费、结算、信贷、理财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支付工具。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消费、扩大税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反洗钱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共工程。为构建我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和提升对外形象,现就我省银行卡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我国对外全面开放过渡期的重要发展机遇,增强发展四川省银行卡产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为全面建设和谐四川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向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有效提升四川省银行卡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加强受理市场建设为核心工作,以银行卡联网通用和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为重点,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进、行业自律;应用为主、突出重点;规范管理、降低风险”,促进四川银行卡产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在发展银行卡产业过程中要将银行卡的应用与诚信社会建设相结合,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与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相结合,切实提高银行卡消费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与培植经济新增长点相结合,通过银行卡产业链的发展带动就业机会的增加;与创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推动银行卡产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从现在起到2008年,以扶持、推动民族银行卡产业发展为工作重心,全面推进银行卡联网通用,扩大银行卡受理市场,基本建立门类齐全、服务体系完善、业务和技术不断创新、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银行卡产业体系。具体目标是:
到2006年末,全省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例提高到5%左右;到2007年末,这一比例提高到8%—10%左右;到2008年末,提高到15%左右,其中:成都力争达到30%以上。
到2007年末,全省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力争达到30%;到2008年末,这一比例力争提高到50%以上。
到2008年末,成都市的重点商务区和重点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其他地级城市的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
三、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提高公务用卡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公务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要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利用银行卡办理各种公务支出和各种福利费用、代扣费用,减少现金的使用。要制订相应的办法和措施逐步推广使用银行卡办理差旅费的报销。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研究银行卡系统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的联网,实现公务卡支付信息共享,以解决公务卡资金支付和资金清算问题。有关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和报销制度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配合落实。
(二)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
1.统筹规划受理市场。明确银行卡受理市场中特约商户收单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商户收单业务第三方服务商等主要参与方的职责。在银行卡商户收单业务的开办过程中,各相关参与主体要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竞争和联网通用原则。商户可自主选择商户收单机构签订收单协议,商户收单机构自行布放或委托第三方服务商布放POS(销售点终端)机具要严格按照“一柜一机”原则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布放的POS(销售点终端)机具应符合联网通用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能够受理所有“银联”标识卡。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在拓展商户过程中采取不计成本降低商户结算手续费等恶性竞争行为。上述工作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财贸办等单位组织落实。
2.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充分发挥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大力推进银行卡在餐饮、娱乐、宾馆、批发等商业服务行业的普及应用,鼓励批发市场受理银行卡,提高骨干、重点流通企业银行卡结算比率,推动银行卡应用从大型市场、综合市场逐步向中小企业、专业市场延伸。结合“万村千乡”、“百双市场”等工程,尽快在成都市的商业核心区建立“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并逐步在二级地市推行“刷卡无障碍”示范区,加快中小城市、经济活跃的县城集镇特约商户的发展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老百姓在卫生、教育、交通、通讯、能源、烟草等领域采用银行卡支付。以上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财贸办、人行成都分行、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3.完善收费定价机制。坚持银行服务合理定价原则,综合考虑成本、利润和风险因素,兼顾各方利益,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定价机制。商户收单机构为其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收单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此项工作由人行成都分行牵头落实。
(三)引入竞争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银行卡业务和受理市场各参与方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多主体参与、行业自律、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各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和收单服务机构要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竞争和联网通用”的原则建立有利于市场发展的银行卡收单服务体系,完善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要以持卡人为中心,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作为银行卡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银行卡清算组织、商户、发卡机构受理银行卡情况进行评比和表彰。此外,要建立跨行交易中各种投诉的受理机制和持卡消费的监督机制。以上工作由人行成都分行组织落实。
(四)扩大联网通用范围,提高网络运行效率。建立完善银行卡信息共享平台和交易清算平台,实现所有内地银行发行的银联标识卡、港澳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在成都市的联网通用和交易清算。力争在2008年将联网通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省所有经济发达的县、市,确保联网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全省的推广和应用。商业银行新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必须符合我国人民币银行卡技术标准并尽快完成现有非标准卡的换发工作。努力提高跨行交易成功率,确保2008年底全省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以上,同时应实现并确保各自内部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和对外服务。此项工作由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落实。
(五)制定产业激励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1.通过税收和工商政策促进商户受理银行卡。商户自行购置或融资租赁POS机等用卡机具的,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不再提取折旧;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缴税收的商户,在实行银行卡结算后的一定时期内维持原税收征管方式。加强对不受理银行卡商户的财务会计审核和税收稽核,将营业额较大但不能受理银行卡作为税务检查的一个选案参考指标。工商部门负责在企业注册和年检期间帮助宣传推动银行卡受理工作。此项工作由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落实。
2.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链。鼓励组建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与银行卡产业密切相关的各类通讯、集成电路制造、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等产业的发展,以利形成银行卡产业链。经认定,属软件企业的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此项工作由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科技厅、省国税局落实。
(六)加大银行卡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和普及银行卡知识和应用发展成果。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广泛宣传银行卡的功能作用,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了解银行卡、接受银行卡、使用银行卡,培养社会公众持卡、用卡和商户受理银行卡意识。围绕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由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银行卡有奖消费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新闻办、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局、人行成都分行落实。
(七)加强银行卡风险防范。建立银行卡风险防范机制;打击防范银行卡犯罪和利用银行卡进行的洗钱犯罪。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落实。
四、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银行卡产业的发展,省政府将建立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省级各金融机构和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附后)。联席会议根据四川省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情况召开不定期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银行卡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负责对我省银行卡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收集和上报,推动落实省银行卡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
附件
四川省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
工作联席会议名单
总召集人:黄小祥 副省长
召 集 人:乔仁毅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明昌 人行成都分行行长
成 员:人行成都分行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委
省商务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公安厅
省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交通厅
省卫生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四川银监局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旅游局
省通信管理局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政府财贸办
省政府新闻办
成都海关
工行省分行
农行省分行
中行省分行
建行省分行
省信用联社
省邮政储汇局
交行成都分行
招行成都分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光大银行成都分行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深发银行成都分行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