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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6〕82号       2016年5月3日

 

 


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请示》(绵府〔20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规划期限调整为2016—2030年。

  二、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是以李白文化为特征,具有文化体验、旅游集散、观光休闲等功能的名人胜迹型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5.40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5.22平方公里。

  三、要做好《总体规划》与周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衔接,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批。

  四、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市要加强对李白故里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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