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通知
川环发〔2009〕249号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以及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创建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省建设的通知》(川环发〔2008〕72号)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城乡科学发展,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等生态细胞工程创建工作为载体,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当地群众实实在在地得到了环保惠民成果,涌现出了一批社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的乡(镇),为此,由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核查和考核验收专家组提出意见,经我局审定,决定授予双流县正兴镇等66个乡(镇)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川委发〔2009〕15号),以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为抓手,着眼建设生态省,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努力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第四批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成都市:双流县正兴镇、双流县黄甲镇、双流县胜利镇、双流县东升街道办事处、双流县华阳街道办事处、双流县合江镇、双流县永兴镇、双流县彭镇、双流县公兴镇、双流县永安镇、双流县籍田镇、双流县煎茶镇、双流县金桥镇、双流县白沙镇、金堂县赵镇、金堂县淮口镇、新津县花源镇、新津县兴义镇、新津县邓双镇、温江区寿安镇、温江区和盛镇(21)
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米易县草场乡、米易县丙谷镇、盐边县益民乡(4)
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川县永福镇、沐川县富和乡、沐川县茨竹乡、沐川县舟坝镇、沐川县利店镇、沐川县凤村乡、沐川县杨村乡、沐川县黄丹镇、沐川县新凡乡、峨眉山市龙门乡、峨眉山市沙溪乡、峨眉山市新平乡(13)
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长宁县双河镇、宜宾县双谊乡、宜宾县隆兴乡、翠屏区牟坪镇(5)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镇、巴州区三江镇、南江县元潭乡、通江县涪阳镇、通江县民胜镇、通江县广纳镇、平昌县白衣镇、南江县关坝乡、南江县杨坝镇、南江县光雾山镇(10)
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洪雅县高庙镇、洪雅县东岳镇、洪雅县槽渔滩镇、洪雅县中保镇、洪雅县余坪镇、丹棱县顺龙乡、丹棱县张场镇、丹棱县仁美镇、丹棱县双桥镇、东坡区万胜镇、东坡区崇礼镇、东坡区多悦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