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
(2004-2010年)的通知
川府发[2005]11号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2004-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展林业产业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绿化全川的客观要求。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高度和全局出发,认识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发展林业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林业产业建设,参与林业产业开发。
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
(2004-2010年)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生态建设,一手抓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这既是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调整农业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必然选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2003]28号,以下简称《贯彻意见》),促进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根据市场需求、资源状况、产业基础和区域比较优势制订《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
一、林业产业现状分析
(一)产业现状。
1.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我省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重点在盆周山区开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特别是1998年以来,各地结合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加快了以竹资源为重点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到2003年底,全省工业原料林基地达126.7万公顷,其中,木质原料林基地86.7万公顷,竹质原料林基地40万公顷。
2.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基地快速发展。近年来,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步伐加快,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到2003年底,全省累计建设经济林果基地93.3万公顷,其中,果树类经济林基地30.6万公顷,木本药材基地13.6万公顷,木本油料、饮料、香料类经济林基地19.2万公顷,其他经济林基地29.9万公顷;林木种苗花卉基地4.7万公顷。
3.林产加工业得到调整和恢复。到2003年底,全省有木竹和林产品加工企业4900多家,涉及木竹材加工、制浆造纸、林化产品、苗木花卉、森林食品、茶叶、蚕茧、果品、养殖、药业等多个产业领域。2003年全省共生产人造板22.6万立方米、木竹地板700余万平方米、竹浆45万吨、松香等林化产品3117吨。
4.生态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2003年全省有77个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18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年接待游人700多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近19亿元。
(二)主要特征。林业产业具有三次产业齐备的综合特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来,林业产业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主要特征是:
1.林业产业在结构调整中实现恢复性增长。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林业第一产业持续稳步增长,第二、三产业得到快速恢复和发展。2003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21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49.8亿元、第二产业57.3亿元、第三产业5.2亿元。与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前相比,林业总产值增长1.6倍,年均递增17%。
2.传统林业产业逐步向生态经济产业转变。过去单一木材生产的产业格局被打破,生态经济产业逐步崛起,为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全省鲜笋和11种主要林产品产量达到48.5万吨,茶桑果、苗木花卉、中药材、生态旅游产值达到76.3亿元,分别较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前翻了近两番;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为168元,较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前增长51.4%。
3.林业种植业占绝对优势。从近年我省林业产值构成看,第一产业(种植业)比重高达70%以上,占绝对优势。这一方面表明我省林业正经历着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工业原料林、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等种植业快速发展,林产品数量大幅增长;另一方面也表明我省林业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低层次特征,反映出林产加工业滞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差,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难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4.资源与产业实力反差大。我省森林面积、蓄积均居全国前列,但这种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2003年全省人造板产量不足全国的0.5%,林业产业总产值仅占全国的3.6%,分列全国各省(市、区)的第18位和第9位。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十分突出。
(三)存在的问题。我省新型林产业起步晚,发展不均衡,与建立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1.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少。我省涉林龙头加工企业不仅数量少,而且经营规模小、初级产品比重大,缺乏带动能力强、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据调查统计,我省现有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涉林龙头企业40家,其中,以木竹为原料,生产木竹人造板、木竹制品的大中型企业7家。
2.林业产业化程度低。我省多数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缺乏良性互动机制,利益联结不紧密,产业化链条不完整,加工布局与资源供给未形成有效配置。部分地方对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分析不够准确,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不够重视,对良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加工、销售缺乏有力的组织与协调,产业发展没有转变为市场行为,主导产业不突出。
3.林业体制改革滞后。我省林业产业的国有成份较重,不少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思想观念陈旧,体制创新不够,经营机制不活,对产业发展缺乏紧迫感。森林分类经营、资产化管理和有序流转等跟不上产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严重制约了我省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4.科技贡献率不高。我省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对新技术、新工艺和集成配套技术的推广应用滞后,对传统产业改造、新型产业开发的带动作用不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弱,产品品种单一、档次低、科技含量不高。林业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尤其是缺乏善经营、懂管理、勇于开拓市场的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四)有利条件。当前,我省林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决定》和《贯彻意见》为林业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决定》指出:"适应生态建设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产业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贯彻意见》提出:"用新的经济思想和经营理念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在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上,培育生态经济'双赢'的新型林业产业",要求积极推进"三个转变",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林业产业必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社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为林业产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社会对森林资源的多样化需求日益增长,在短期内林产品供需缺口将呈加大态势。目前木材及林产品已成为我国第二大类进口产品,2003年进口原木、锯材、人造板、纸浆等林产品折合木材约1.3亿立方米。据预测,到2010年,全国木材需求总量3.0-3.5亿立方米,缺口达1亿立方米以上,其中,省内需求总量1000-1200万立方米;全国人造板需求总量4000-5000万立方米,缺口600万立方米,主要为高档次人造板,其中,省内需求总量200-250万立方米;全国纸产品需求总量5000-5500万吨,缺口1000万吨以上。生态旅游、森林食品需求旺盛。入川旅游人数年均增长11%,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6%。
我省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在全国均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为林业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现有森林面积1234.2万公顷、蓄积15.8亿立方米,分列全国第3位和第2位。我省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优越,适宜木质原料林、竹林、经济林发展,油桐、油樟、核桃、竹笋、中药材等林产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我省有高等植物1万余种,陆生脊椎动物1100多种,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潜力较大。我省现有自然保护区108个、森林公园84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38个,类型各异、景观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均居全国前列。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为我省吸收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社会各界和一大批有识之士从中看到了无限商机,投资林业建设的热情高涨。我国加入WTO,能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种资本,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林业对外开放格局,有利于林业产业加快融入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资本市场,有利于引进国外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更有效地提升林业产业的整体水平。
二、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决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生态建设优先的前提下,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的思路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面向市场需求,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创新产业运行机制,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加快"绿川富民建小康"进程。
(二)基本原则。
1.整体性原则。林业生态建设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产业发展是生态建设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有力支撑。从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全局中把握林业产业发展方向,使整个林业产业在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工作重点上同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优势性原则。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调整优化区域布局,突出产业发展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挖掘、拓展新的优势,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特色林产业。
3.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产业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吸引国内外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4.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大力推进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高林业产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做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
5.服务"三农"原则。充分发挥林业特有的行业优势,努力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林农和林区职工收入,使林业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的支柱产业。
(三)发展目标。在进一步巩固生态建设成效、确保每年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结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一批优质高产工业原料林、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基地,基本满足林产加工企业和人民生活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组建一批大型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竞争实力较强的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建成一批功能齐全、特色浓郁、富有影响力、适应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生态旅游精品;造就一支适应林业产业发展需求的科技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到2010年,全省初步形成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竞争实力较强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70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力争达到300元。
三、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
本着地形地貌相近、气候相似、林业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基本相同、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全省林业产业布局大体划分为5个产业区:
(一)川西平原区。包括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眉山市、乐山市的21个县(市、区)。该区是我省自然条件最优越、人才资源最丰富、城市化水平最高、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是木竹精深加工、林产品贸易和园林花卉等。
(二)盆中丘陵区。包括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资阳市、内江市、自贡市、宜宾市、泸州市、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的67个县(市、区)。该区溪河密布、气候温和、人口稠密、交通方便,是我省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是竹产业、名特优新经济林等。
(三)盆周山区。包括绵阳市、德阳市、成都市、雅安市、宜宾市、泸州市、眉山市、乐山市、广元市、达州市、巴中市的38个县(市、区)。该区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林地资源丰富、商品林资源集中,是我省林产加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也是我国大熊猫的主要分布区。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工业原料林、茶叶、药材、木竹加工和生态旅游等。
(四)川西南山区。包括凉山州、甘孜州、攀枝花市、雅安市的24个县(市、区)。该区日照充足、干湿季节明显、林地资源丰富。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是亚热带水果、调香料等名优经济林、木质工业原料林和以松香为主的林化产品加工等。
(五)川西高山高原区。包括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31个县。该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多样,是我省天然林资源最丰富、生态区位最重要、森林景观最独特、民族文化最浓郁的地区。林业产业发展的重点是生态旅游、林下资源开发、培育经济林果和调香料等。
四、建设任务和重点
(一)工业原料林培育业。按照"适地适树、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原则,在突出治理重点,确保生态目标的前提下,2004-2010年选择立地条件较好,又不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围绕林板(林纸)一体化和林化产品加工企业,培育高产、优质、高效工业原料林基地和大径级优质用材林86.7万公顷,其中,新造53.3万公顷,中幼林抚育和低产竹林复壮33.4万公顷。
以盆周山区和川西南山区为重点,新建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26.7万公顷,中幼林抚育16.7万公顷。到2010年,全省木质原料林基地总规模达到113.4万公顷,年可生产商品木材400万立方米。
以盆中丘陵、川西平原和盆周山区为重点,新建优质丰产纸浆竹林、材用竹林、笋用竹林基地26.6万公顷,低产竹林复壮16.7万公顷。到2010年,全省竹质原料林基地总规模达到66.6万公顷,其中,纸浆竹林36.7万公顷,年产纸浆竹材520万吨。
(二)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业。根据我省各地的自然经济条件、特色种质资源和群众种植习惯,2004-2010年在我省生态适宜区培育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基地34.7万公顷,其中,新建干果、木本油料、木本药材、森林食品、调香料等名优特新经济林果基地20万公顷、优质林木种苗基地1.3万公顷,低产低效林改造13.3万公顷。到2010年,全省经济林果及林木种苗基地总规模分别达到113.3万公顷和6万公顷。
(三)林产加工业。
人造板生产能力建设。一是盘活现有存量资产,调整恢复现有木竹人造板生产能力40万立方米。二是抓好新型龙头企业的规划布局,改扩建、新建一批龙头加工企业,新增木竹人造板生产能力60万立方米。
竹浆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抓好盆周山区、盆中丘陵区现有竹浆造纸企业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引导业主在竹资源丰富、水资源条件较好的盆中丘陵区建设一批大型竹浆造纸企业。到2010年,竹浆生产能力达到120万吨。
竹笋加工能力建设。在做强做大现有竹笋加工企业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业主在盆中丘陵、川西平原和盆周山区建设竹笋加工企业。到2010年,鲜笋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
经济林产品加工能力建设。为提高经济林产品商品化处理率,增加附加值,在加快我省经济林产品采后处理、储藏保鲜、果品加工龙头企业改扩建、新建的同时,切实加强经济林产品流通市场、网络体系和行业协会建设。到2010年,经济林产品年储藏保鲜能力、果品加工能力分别达到60万吨和30万吨,产品商品化处理率达到50%。
林化产品加工能力建设。在松树资源丰富的地区改扩建和新建一批松香生产企业,使松香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在盆周山区改扩建和新建一批芳香油加工企业,使精油加工能力达到4000吨;在盆周山区和川西平原区改扩建和新建一批植物药提取加工企业,使植物药初提物达到1700吨;在盆周山区等地改扩建和新建活性炭加工企业,使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
(四)生态旅游业。围绕省旅游发展规划,以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以省级森林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骨干,以特色旅游为重点,着力抓好生态旅游业。2004-2010年突出抓好卧龙、龙溪虹口、瓦屋山、王朗、唐家河、若尔盖、喇叭河、二郎山、稻城亚丁等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特项生态旅游和观光生态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到2010年,全省生态旅游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直接旅游年收入突破80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权益,激活林业产业发展活力。一是明晰产权。依法明晰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积极培育林地和人工林活立木市场。二是放活使用权,允许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利用形式。三是确保处置权,对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人工商品林实行限额内单报单批;对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业主、造林大户营造的商品林优先安排采伐;按技术规程要求进行人工林抚育采伐,采伐林木胸径小于10厘米(含10厘米)的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对农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山和非林业用地中生产的木材,允许依法上市销售,产销直接见面。四是落实收益权,减轻林业税费,确保经营者的合理收益。五是规范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放宽集体、个体经济组织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评估限制,鼓励合理有序流转。
(二)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促进民间资金向民营资本转变。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以独资、合资、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经营形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在资源利用、工程招投标、采伐指标以及专项资金和信贷支持、税费政策等方面对非公有制林业一视同仁。对从事林产品种植、养殖和林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按税法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农业产业化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林产品精深加工、名特优新经济林发展、优质种苗培育、生态旅游开发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放宽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约束,实行大、中、小并举,广泛吸纳各种民间资金投入林业产业开发。
(三)依靠科技,增强林业产业综合竞争力。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发展林业产业的核心之一。要大力推进科技兴林、人才兴林战略,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先导计划的实施力度,重点开展林木丰产栽培、林木良种繁育、林产品加工转化和保鲜贮藏等实用技术的攻关研究,筛选并组装集成一批技术成熟、应用面广、见效快的科技成果予以重点推广应用。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吸收和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升龙头企业档次和知名度,提高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加快特色优势林产品规模化与集约化经营步伐。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林业生产标准、产品标准和质量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加强林业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进林业科技体制创新,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投身林业产业开发,鼓励林业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创办龙头企业和林业产业开发示范基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培训和技术咨询,允许和支持科研单位、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方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
(四)抓点示范,大力培植龙头企业。各地要把抓点示范、培植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林业产业的工作重点,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找准自身优势和特色,着力提升壮大一批、培育发展一批、引进嫁接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种植业主,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打破所有制、行业、地域界线,积极鼓励支持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企业、专业大户、种植业主当龙头,力争在基地建设、"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生态旅游、林产品精深加工与贮存保鲜等方面抓出一批典型,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深化改革,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进一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行政性干预,充分放权于企业,让企业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一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转换森工企业、国有场圃经营机制,调整主营方向,剥离社会服务职能,精简管理层次,妥善分流富余人员;积极引进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企业改制,兴办合资、独资及混合所有制企业。二是充分发挥森工企业、国有场圃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按照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原则进行资产重组、股份合作,创办龙头企业;全面推行林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林工科贸一体化经营,使林业产业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提高规模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对环保不达标、资源浪费严重、效益低下的中小型企业采取租赁、兼并、拍卖、出售、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置换,实行关停并转。四是进一步探索加快生态旅游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旅游的认证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生态旅游从业行为,吸引国内外资金、企业参与生态旅游开发。
(六)加强指导,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发展林业产业,企业是创业的主体,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政策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职能,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为林业产业发展导好向、服好务。一是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抓紧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本地区林业产业发展。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农发资金、林业扶贫资金等对林业产业项目建设的引导带动作用;切实利用好林业治沙贴息贷款,稳定财政贴息政策,逐步把林业产业发展贷款纳入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范围,积极搭建林业产业发展融资平台,拓宽林业产业发展融资渠道;认真做好涉林龙头企业的产业化项目储备与包装工作,加大国内外招商引资力度。三是落实并完善优惠的林业税费政策,对林区"三剩"和利用次、小、薪生产的产品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逐步降低育林基金的征收水平并扩大返还经营者的比例。四是积极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加工规模大、原料生产任务重的地区要抓紧建立健全专业协会等形式多样的经济合作组织,在良种推广、种苗供应、技术培训、经营管理、产品销售、信息咨询等方面为广大林农提供服务,维护广大林农利益。五是继续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林业行政许可项目,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及时、准确、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拓宽公众监督渠道,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