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全面
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见的通知
川办函[2006]26号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
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以山水田林路气电园房综合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的群众性经济活动,是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广大干部群众长期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九五”和“十五”期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治水兴蜀,绿化全川,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农建方针,不断创新理念,拓宽思路,在改革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收到显著成效,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农村基础设施仍然薄弱,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村群众饮水难、行路难、增收难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难度加大。尽快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和新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围绕全省“十一五”农田水利基本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二、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
(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指导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政府安排补助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培育骨干增收产业为支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依据,加强组织动员为纽带,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逐步建立起保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1.政府支持,民办公助。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逐步转向农村,增加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重点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激发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合作搞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同时要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和引导农民尽可能增加劳动积累。
2.群众自愿,民主管理。严格区分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控制筹资筹劳标准。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以政府加大投入为契机,通过有效的组织工作,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3.规划先行,注重实效。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量力而行、讲求实效。要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规划作为乡村两级组织农民出资出劳的必要条件和国家安排补助投资的重要依据,科学有序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4.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小型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二)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建立小型农建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建设施给予补助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加大对机耕道、饮水安全、农村能源和改厕改圈的投入。要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继续把中低产田土改造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调整投资结构,切实增加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在大力推广小额信贷的同时,开发更多适合广大农村和农民的信贷品种,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用好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农建投入。要整合现有各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和分散安排,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
(三)鼓励农民自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受益主体,也是投入主体。我省大力推进的户办工程“六个一”和新村工程“六个联”是组装配套的“六小工程”,是具有四川特色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活动。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抓好组织发动、规划指导、典型引路和专题培训,充分调动农民投资热情,大力推进户办工程和新村工程,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落实到千家万户。
(四)积极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鼓励农民和业主以合作制、股份制以及个体独资等多种方式自建、自管小型农建设施。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工程归农户个人所有;对受益户较多的小型工程,可按受益范围组建合作组织,相关设施归合作组织所有;政府补助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主体所有。允许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五)千方百计提高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效。一是整合项目资金。进一步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效益。二是明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是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是农民联合体或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三是完善补助方式。主要用于补助项目建设的材料费、设备费及机械作业费,具体方式可采取项目管理或“以奖代补”的办法。积极探索由补助资金向补助实物转变的新机制。四是制订补助标准。根据工程性质、农民在限额内筹资筹劳情况制订不同的补助标准,筹补结合、多筹多补。五是健全申报程序。由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主体的申请进行审查、公示后联合上报。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应经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经常抓,班子成员配合抓,有关部门齐心抓”的工作格局。各市(州)、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任务圆满完成。
(二)竞赛激励,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激励机制,把实施户办工程和新村工程纳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竞赛评比的重要内容,发挥好“李冰杯”竞赛活动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示范、引导和激励效应。新闻单位要切实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运用典型指导推动工作。
(三)深入调研,强化培训。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典型,探索新路子,谋划新对策,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注重抓好经验总结,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为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切实改进培训方法,采取现场参观、剖析典型、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培训实效,使他们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者、指挥员和带头人。
(四)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各级农建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投入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搞好项目规划,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开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