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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川办发〔2013〕19号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已失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工作计划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实施由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2013年全省质量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推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

  深入贯彻《四川省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健全质量强省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兴川”向“质量强省”跨越。启动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各创建城市组织实施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开展第三届四川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全省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全省质量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每年开展质量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规范质量统计信息公开程序。加强政府质量工作绩效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指标。(省委组织部、监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绩效办、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等负责)

  二、强化改善民生项目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快生态建设与保护,建成1—2个国家级生态县、5个以上省级生态县。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构建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检测力度,全年完成商品质量检测6000个批次。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以农药、肥料、种子等为重点,加大农资产品抽查力度,深化假劣农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及禁用药物行为和非法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行为;以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产品、列入支持推广目录产品、补贴机具为重点,加强对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展2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县创建;新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40项;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00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80万亩;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750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省级监测抽样数达18000个,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畜牧食品局等负责)

  四、加强工程质量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质量监理,为铁路建设、西气东输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加强资质资格许可后的动态监管,对降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在企业下一年度的投标中实行扣分处理,同时对承担该项目的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总监也进行相应处罚。对外埠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和个人执业情况的动态监管。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一般性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86%,“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超过100个。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等参加)

  五、大力推进四川品牌建设

  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和服务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农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价值。深入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组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健全四川名牌评审管理机制,引入淘汰退出机制,加强监督抽查,提高四川名牌产品竞争力和公信度。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项目为重点,培育第十一届四川名牌150—200个。力争创建1—2个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积极开展“四川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全年力争创建4—5个。积极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争取有1—2家园区被批准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启动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力争有3—5家园区被批准为全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5个,配合开展“中国精品”工程建设,力争有一批四川品牌进入全国高端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等负责)

  六、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

  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制度。开展白酒行业、小作坊小摊贩、学校食堂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建立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进出口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9.5%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七、加大打假治劣执法力度

  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注重对互联网上“傍名牌”行为的落地查处,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负责)

  八、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全省4622家规模以上企业和质量短板企业中开展“质量监管 质量提升”示范推广活动,帮扶企业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体系。制定四川省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拟定激励政策,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100家以上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攻关、质量创新成果分享活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九、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进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乳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食品安全办等负责)

  十、开展“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

  举办“质量主题”辩论赛、“东南西北晒质量”、“质量安全周”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质量万里行、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加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省质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各地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职能,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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