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李志强 戴东昌等职务的通知
川府函〔2015〕38号 2015年2月12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志强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两年); 刘 健为四川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陈 宁为成都师范学院院长。 免去: 戴东昌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存绪的成都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