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2006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06]76号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2006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06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06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针对农村儿童义务教育、“留守儿童”、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建设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助学工程”、“关爱工程”、“净化工程”、“基础工程”,实实在在地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促进我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大力开展“助学工程”
(一)依法保障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起,全部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逐步建立起逐校足额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机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二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逐步实现教育公平。突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两个重点,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生源质量和教育质量的基本均衡,为每个孩子提供相对平等的教育资源。三是科学合理地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遵循“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结合城镇化建设、农村人口流动等新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四是进一步优化配置农村中小学教师。依法加强编制管理,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强农村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五是依法实施救助。将符合农村、城市低保条件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济,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广泛争取社会捐资助学。一是继续开展“希望工程”救助工作。今年将以“希望工程——让农民的孩子人人有书读”为目标,秉承“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促进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科技、文化、福利事业发展”的宗旨,争取各方支持,加大吸纳社会资源的力度,拓宽济困助学资金的来源,全省力争筹集“希望工程”公益资金300万元用于资助、帮扶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二是大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继续实施“扶残助学”项目和“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落实。今年全省要资助600名适龄贫困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资助1800名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学;在全省选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分别在小金县、仪陇县和资阳市雁江区增设盲童班,努力为更多的残疾儿童提供上学条件。三是广泛开展济困助学活动。筹集专项资金50万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基金,帮扶“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继续开展“春蕾桥”、“助困桥”等活动,争取帮助贫困家庭面临辍学的5000名女童入学。
二、大力开展“关爱工程”
(一)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要充分发挥管理教育“留守学生”的主导作用,将农村“留守学生”的管理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规划。今年要建立健全“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9项制度,即情况登记制度、监护人联系制度、责任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入学升学指导制度、个别援助制度、沟通交流制度、寄宿优先制度。
(二)深入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一是启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者“留守学生关爱行动”。力争用3年时间将参与“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的大学生志愿者覆盖到全省20个县(市、区)、400个乡(镇)。今年是“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的启动年,拟新招募100名大学生志愿者派遣到10个左右符合条件的试点县专门从事为期1—2年的关爱“留守学生”工作。二是实施四川青年志愿者“十百万”接力行动。从2006年开始,每年动员招募10万青年志愿者直接为300万“留守学生”提供志愿服务。由各市(州)团委牵头,从乡(镇)、县(市、区)到市(州)逐级发动、层层动员,在学校、机关、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招募一批年轻、文化高、素质好、热心“留守学生”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经过培训后派遣到当地有“留守学生”的乡镇,为“留守学生”直接提供关爱服务。三是开展“手拉手”活动。广泛组织四川青年五四奖章、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青年经济人物、杰出青年卫士、“五老”志愿者等各界代表与“留守学生”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共同关注特殊未成年人。一是关注孤残儿童。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孤残儿童的抚养、教育、康复等工作;逐步推行家庭寄养,让有条件的孤残儿童回归家庭,确保他们健康成长。今年全省要组织各方力量为1069名残疾孤儿实施康复手术。二是关注残疾儿童。通过专门的康复医疗机构、特教学校、康复站开展聋哑儿童、脑瘫儿童、智残儿童康复训练。今年全省要为1000名聋哑儿童、500名脑瘫儿童、800名智残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三是关注罪错未成年人。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逐步配齐配强少年法庭法官,做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少年法庭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采取社会调查制度;对未成年人罪犯积极实施社区矫治等非监禁刑制度。对未成年人案件确定专人办理,积极探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新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监管场所的管理,把法制教育、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开展未成年犯心理矫治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大力开展“净化工程”
(一)大力开展“为了明天——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6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为了明天——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今年的维权月要立足社区,整合各级、各类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广泛开展针对社区未成年人的普法行动、关爱行动和自护行动等活动。
(二)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文化建设工程。一是继续做好出版物的审批把关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食粮。加强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工作、尤其要关注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查,严厉查处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内容的网络游戏,努力营造“寓教于乐、寓知于乐、寓学于乐”的绿色网络游戏环境。今年要出版300种宣传爱国主义、家庭美德、权益保护的未成年人读本,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推进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动漫游戏原创。鼓励、引导网络游戏研发企业以四川民族文化特色资源为内容,大力研发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创民族网络游戏产品。三是积极扶持农村儿童文化设施的建设。深入开展“送书下乡”、“蒲公英计划”、农村电影“2131”工程等活动,兴办农村文化设施,努力满足农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四是积极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积极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自然风景区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积极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站,为未成年人汲取文化知识提供健康的网络学习环境。
(三)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用品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制造、销售和经营有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商品、文化制品的打击力度。今年要开展一次儿童食品专项检查、两次青少年文化市场专项清理整顿。二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网吧专项整治等行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生活小区和城乡结合部位的出版物市场、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尤其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暗访。三是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进行犯罪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开展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今年二季度在全省开展一次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
四、大力建设“基础工程”
(一)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建设,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资金、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进一步完善例会制、责任制、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工作考评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向基层延伸。今年在乡(镇)、社区新建5000个基层关工委,新动员10万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继续建立和规范妇女儿童维权机构,实现80%的县(市、区)、50%的乡(镇)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
(二)建立“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采取建档立卡、专人联系等措施建立起全国联网的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监护和帮助制度,对闲散青少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专人联系,有具体的帮教措施”。今年在21个市(州)中心城区初步建立社区闲散青少年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三)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省市两级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和青少年维权中心建设;继续壮大维权志愿者队伍;积极探索12355热线转接处理、监测评估和协调联动等长效机制,为青少年提供更好的维权、心理咨询和救助等服务。
(四)做好《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的前期调研。积极配合省人大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提供客观、详实的依据。
(五)开展首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论文评选活动。今年将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活动并组织专家对各地提交的调研论文进行评选表彰。适时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分析新时期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研究制订进一步做好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附件:
2006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