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环资〔2016〕153号 2016年6月1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8号),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规划
推行清洁生产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技术进步、管理创新、降本增效、实现工业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各市(州)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清洁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强化工作手段、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工业清洁生产。要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结合本地产业结构,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污染需求,以源头减量减排支撑节能减排目标、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目标,突出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影响大以及使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科学制定本地“十三五”清洁生产推行计划,每年储备一批、审核一批、改造实施一批、评估一批清洁生产项目,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一)组织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开展工业清洁生产审核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2015〕164号),统筹推进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与自愿审核,按照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在“十三五”期间至少开展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抓紧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十三五”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年度计划。各地要对产生、排放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产生高风险污染物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认真开展调查摸底,鼓励和督促相关企业提出“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明确实施年度。要通过政策支持、宣传培训、节能监察、优化服务等措施,着力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加强清洁生产评估审核。及时组织评估企业清洁生产项目的实施情况,重点针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设计评价规范比较完善的行业(产品),组织专家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估和清洁生产水平评价,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出具清洁生产评估(验收)报告。要进一步强化对清洁生产效果评估的运用,将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验收)报告作为工业企业行业准入、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认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提升。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快成渝城市群(四川)钢铁、建材、化工、轻工、机械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大力推进岷江、沱江、嘉陵江、涪江流域造纸、化工、印染、农副产品、食品饮料等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改造,加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的推广应用,削减汞、铅、高毒农药、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高风险污染物,组织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
(四)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结合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
(五)加强示范试点。在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实施一批带动性大、技术突破性强、商业模式有创新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继续开展生态设计试点,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促进工业向清洁生产方式转变。探索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工业园区整体连片清洁生产改造。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程。充分发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先进企业典型经验。
(六)强化技术支撑。加大清洁生产技术创新科技投入,鼓励成立行业清洁生产中心,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提高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依托区域创新中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实施清洁生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突破一批清洁生产重大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大对中小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品,提高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工业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案例(2015年版)》重点行业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支持企业在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中优先使用。
三、强化支撑,完善体系
(一)搭建清洁生产信息和技术平台。针对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难题,筛选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示范技术,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技术信息交流平台,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方法、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充分利用已有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搭建清洁生产服务平台,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建立咨询机构业绩考评机制,促进咨询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加强清洁生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清洁生产培训制度,分层次、分类别、有计划地培训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审核咨询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建立工业领域清洁生产专家库,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质询。
(三)加大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工业节能节水等现有资金渠道等多种方式,对清洁生产项目特别是中小企业清洁生产项目资金给予支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实施。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
四、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制定、下达全省“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和年度计划,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方案、清洁生产机构,建立绿色发展项目库,对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实施进展的跟踪问效、监督管理,将各地清洁生产审核、改造和实施效果情况将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切实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清洁生产重点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服务水平。请各市(州)抓紧编制本地“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附件1),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要明确专门人员,于每年3月20日前(今年为6月30日)报送当年清洁生产改造计划(附件2)及上年度进展情况,并填报《四川省201x年度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表》(附件3)。要将有关报送内容指标分解到责任主体,申报政府资金项目的企业必须报送有关环境指标数据,并对数据负责,确保统计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附件:1.市(州)“十三五”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略)
2.市(州)201x年度工业清洁生产改造计划(略)
3.市(州)201x年度工业清洁生产工作情况报送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