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
分方法(2019年版)》《四川省社会
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
及计分方法》的通知
川环发〔2021〕2号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对2018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同时,结合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信用评价试点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并形成了《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两个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已经生态环境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原《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20〕21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法规与标准处王宇澄
联系电话:028—80589107
附件:1.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
2.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8日
附件1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
(2019年版)
附件2
四川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
及计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