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39号
《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4月1日第4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8日起施行。
省长 尹力
2020年4月7日
关于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
由于《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管理若干规定》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已废止,《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管理若干规定》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促进外商投资和对外开放,省政府决定废止2006年3月10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管理若干规定》(省政府令第198号)。
本决定自2020年4月8日起施行。